创业板改革三个月进展深度解析

2026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旨在深化创业板改革的《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 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涵盖了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交易机制等多个方面的制度调整。该政策被认为是创业板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制度更新,也是继新“国九条”之后资本市场的一项关键改革,旨在提高创业板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包容性及适应性。截至7月10日,改革实施已满三个月,首批配套规则迅速落地,新增第四套上市标准已受理8家企业申请,再融资与并购重组领域均有案例完成审核,指数产品体系也得到了同步扩展。同时,改革加强了全过程监管,突出了“严”字当头,以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规则落地节奏、企业申报情况、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实践三个方面,详细梳理了改革三个月来的实际推进情况。

配套规则迅速落地

改革启动后,配套规则的制定与发布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改革意见公布当天,深交所快速行动,就首批4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包括上市规则、交易规则、IPO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预先审阅审核指引。两周后,这些规则正式发布,意味着第四套上市标准、预先审阅机制等改革关键措施迅速具备了实施条件。

预先审阅机制允许拟上市企业在提交申请前就重大疑难事项向深交所提出书面沟通,提前厘清关键问题,减少后续审核中的反复问询,使企业对自身是否符合上市条件有更清晰的预判。

再融资与并购重组案例完成审核

在再融资领域,证监会于7月3日公开征求意见,计划建立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同时提高简易程序融资额度。储架发行允许企业一次注册、分期发行,便于企业根据市场窗口和资金需求灵活选择发行时机。深交所也同步征求意见,加快研究制定修订其他配套规则。

改革政策发布后,深交所迅速在深圳举办了政策宣介会暨地方政府推送信息培训会,参加者包括200余名来自全国各区省市、计划单列市、重点地级市的相关方面负责人及市场主体代表。随后,“创新向未来”系列宣介培训活动在全国展开,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超过4000人次参加。

第四套上市标准实施

第四套上市标准不设盈利要求,转而强化成长性与创新性指标,适配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企业的成长曲线。截至目前,创业板已受理8家采用第四套标准申报的企业,涉及人形机器人、无人机、人工智能、芯片、航空航天、新材料等多个前沿方向。

并购重组与股权激励案例落地

在服务已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层面,再融资、并购重组和股权激励三项工具的制度改革,均已产生落地案例。5月8日,信维通信60亿元定增项目通过深交所审核,成为落实再融资改革要求后的首单落地案例。

6月26日,迈普医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获深交所重组委审议通过,成为创业板改革后首单过会的收购未盈利标的资产的重组项目。

退市监管高压持续

在投资端,创业板指数产品体系持续扩容,为市场提供更多元的资产配置工具。深交所已上市创业板相关ETF产品72只,规模超过1400亿元。

监管端持续释放从严信号。深交所修订发布了《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针对改革后的制度规则变化及风险特征作出提示。在审核监管层面,今年以来,深交所对创业板发行审核领域各类违规主体作出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102人次。

退市执行力度持续从严,*ST天龙已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元道通信、ST新动力等12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显示了在入口端提升包容性的同时,出口端保持常态化出清的监管思路。